编辑推荐
null
内容简介
阿尔弗雷德·诺思·怀特海著的《思维的方式(精)》所蕴含的思想要义在于:人类经验中的因素就其可变性而言是“清楚明白”的,只要它们在重要性(importance)上所要求的那个适当时期内能够得到证实。必然的东西是不可移易的,由于这个原因,它们隐约而模糊地处于思维之后。由是,哲学的真理应当到语言的假定而非明确的表达中去寻求。鉴于此,哲学与诗相似,二者都力求表达我们称之为文明的最高的理智。
作者介绍
[英]阿尔弗雷德·诺思·怀特海(Alfred North Whitehead),英国哲学家和教育理论家,1861年2月15日出生于拉姆斯盖特,逝世于1947年12月30日,享年86岁。怀海德与罗素(Bertrand Russell)合著的《数学原理》标志着人类逻辑思维的巨大进步,是永久性的伟大学术著作之一。同时也创立了20世纪最庞大的形而上学体系,系“过程哲学”的创始人。
目 录
前言 第一篇 创造的冲动 第一讲 重要性 第二讲 表达 第三讲 理解 第二篇 活动 第四讲 视域 第五讲 过程的形式 第六讲 文明的宇宙 第三篇 自然界与生命 第七讲 无生命的自然界 第八讲 有生命的自然界 第四篇 结语 第九讲 哲学的目的
媒体评论
nul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