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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
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》由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安全部和司法部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公布,将于2014年1月1日施行。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、方法、内容和等级划分,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最重要、最基本的技术标准,是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。
目 录
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发布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》的公告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损伤程度分级 6 附则 附录A(规范性附录)损伤程度等级划分原则 附录B(规范性附录)功能损害判定基准和使用说明 附录C(资料性附录)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常用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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