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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巫与红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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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详情

商品名称:女巫与红狐
商品编号:Z29851893
店铺:天添网自营
上架时间:2021-05-20 14:12:14

编辑推荐



◆根据英国史上Z著名的猎巫案写成,轰动整个欧洲的年度黑马佳作。

◆上市三天空降《星期日泰晤士报》排行榜前三!

◆霸榜八周,英国单国销量突破250,000册!

◆获2019 年英国新人小说畅销冠军!

◆作者因本书荣获 2020 年英国作家协会贝蒂特拉斯克奖。

◆英国畅销书作家史黛西?赫思,以一人之力掀起欧洲女性历史题材的狂潮。

◆让我们跟随女主人公回到那一年巨大的历史悬案现场,亲历一场惊心动魄又神秘惊悚的“生死时速”。

◆《女巫与红狐》以17世纪的猎巫为背景,故事神秘而又充满魅力。人心惶惶的英格兰小镇,古老的贵族庄园,两个女人,拼死对抗所有人的无知、迷信、轻断和偏见,上演一场危险、偏执和猜疑的生命时速。同时,该书将女性的觉醒与反抗置于历史的红河之下,借古讽今,是一本极具魅力的女性历史悬疑佳作。



内容简介



故事发生在英国的17世纪之初,当时发生了令人震惊的猎巫事件,史称“潘德尔女巫”,这就是《女巫与红狐》的故事背景。小说的主角是贵族之妻弗莱伍德,年方十七,却已经三度流产。她意外看到医师写给丈夫的信,医师认为她已经无法生育,若再次怀孕,必将丧命。慌乱之中,弗莱伍德逃进森林,巧遇神秘的助产师爱丽丝,便请她帮助自己,希望这次的怀孕能够顺利生下子嗣。

就在此时,潘德尔女巫事件爆发。原本只是路人的小争端,却因为女方口出恶言,男方害病之后便一口咬定对方施行巫术,给自己下了诅咒。

女巫调查一起,顿时人人自危,Z终受审的11人仅有一人生还,其他全部被判有罪并处以绞刑。其中艾丽森?迪瓦斯连同其兄弟、母亲、甚至外婆,几乎全家丧命,而检方Z有力的证人竟是她妹妹詹妮特。这个九岁的女孩仿佛着了魔,绘声绘影地指控家人,Z终把她们都送上了绞刑台……

弗莱伍德从镇长那边得知爱丽丝也在黑名单上,她想要动用丈夫的势力为她洗脱冤屈,爱丽丝却说不能信任她丈夫。弗莱伍德满腹疑窦,回家调查后发现老公早已金屋藏娇,就等着她死于产床,好迎娶新的太太。

伤心欲绝的弗莱伍德、莫名含冤的爱丽丝结伴出逃,但是猎巫的天罗地网直扑而来,丈夫的贵族势力无所不在,天涯海角,她们能逃到哪里?

 

 

 

◆ 经典语录 ◆

◆“不能判她们有罪。”我回答,“她们就像孩子,只是在讲故事而已。”

“人们被绞死,其实并不需要太站得住脚的理由。你真的认为她们认识魔鬼吗?”

我想到了从沼地里拔地而起的马尔金塔,就像从坟墓里伸出来的一根手指。那里的风呼啸着,会让人发疯。我想起了爱丽丝的家,屋顶有一个洞,湿气顺着墙壁流下。她认识的那个孩子被掩埋在又厚又湿的土壤里。她们的生命中有什么?在夜晚炉火的阴影中,她们也许确实看到了她们想看到的东西。

“如果魔鬼是贫穷、饥饿和悲伤,那么是的,我认为她们认识魔鬼。”

◆死亡是通往生命之路。

◆有什么东西卡在我的心里,我想那可能是绝望,但我不会屈服。我不会哭泣。我会找到回家的路,即使要花一整夜的时间。明天我还要去兰开斯特,站在法庭上,听我自己的声音在大厅里响起,宣告爱丽丝是无辜的,每个人都会听到我的话,她的锁链会叮叮咣咣掉落到地上,她将恢复自由。



作者介绍



史黛西?赫思

 

生于1989年,在英国兰开夏郡长大。她在中央兰开夏大学学习新闻学,从21岁起就开始当记者,为包括《卫报》《时尚杂志》《新女性心理杂志》和《独立报》等媒体撰稿。她的《女巫与红狐》根据英国史上Z著名的猎巫案写成,被公认为接棒《娃娃屋》和《埃塞克斯之蛇》的女性历史小说杰作,位列《星期日泰晤士报》排行榜第二名,连续八周上榜!



试读章节



《女巫与红狐》精彩片段

理查德无论走到哪里,都是他的人还没出现,就能先听到他的腰带声。在我看来,他觉得这样会显得自己有钱有势,你在看到他很富有之前就能先听出来他有钱。这会儿,听到熟悉的腰带叮当声和他的山羊皮靴咚咚踏在楼梯上的声音,我不由得深吸了一口气,拂去上衣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尘。他刚从曼彻斯特办完事回来,精神抖擞地走进房间,看起来很愉快,而我就站在那里。他的金耳环反射着光亮,一双灰色的眼睛闪闪发光。

“弗莱伍德。”他招呼我,用双手捧起我的脸。

我咬着他刚刚吻过的嘴唇。我能指望我的声音不泄露我的心事吗?我们是在衣帽间里,他知道在这里准能找到我。在我们之前,一直都没人在高索普庄园住过,但我还是觉得这个衣帽间是唯一一间真正属于我的房间。高索普庄园是理查德的叔叔设计的,那时候他并没有妻子,却觉得自己需要一个衣帽间,在我看来,这样的做法十分现代。如果由女人来设计,那衣帽间就会像厨房一样,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。我以前的家是用煤炭色的石头建成的,房子上方是铅灰色的天空。高索普庄园却拥有浓郁温暖的色彩,仿佛太阳总是高挂在它的上方,三层楼都装有闪闪发光的窗户,明亮得犹如镶满珠宝的王冠,中间还建有一座塔楼,这一切都让我感觉自己不是女主人,而是一位公主。当初理查德领着我穿过这迷宫般的房间,崭新的灰泥,闪闪发光的嵌板,以及挤满了装饰工人、仆人和木匠的小过道,通通都让我感到头晕目眩。我更喜欢待在房子的顶层,避开所有人。如果我怀里抱着婴儿,或者牵着孩子下楼去吃早餐,我也许会有不同的感觉,但我没有孩子,一直待在自己的房间和衣帽间里,从那里可以看到奔流的考尔德河和潘德尔山的美景。

“又在和你的衣服聊天了?”他说。

“它们是我忠实的伙伴。”

我的法国獒犬帕克从土耳其地毯上站起来,伸伸懒腰,打个哈欠,它张大的嘴足能装下我的脑袋。

“你这样子还真有点吓人呢。”理查德说着走过去跪在狗的旁边,“你做我们的专宠也做不了多久了,马上就得和别人分享了。”他叹了口气,站了起来,骑了很长时间的马,他累坏了,“你还好吗?休息得好吗?”

我点了点头,把一缕松散的头发塞进帽子里。Z近我梳头时,总有大把大把的黑发往下掉。

“你气色不太好。你有没有……是不是……”

“我很好。”

那封信。问他那封信的事。话已经到了嘴边,就如同一支箭悬在拉开的弓上,但他英俊的脸上只有宽慰。我盯着他看了许久,很清楚质问他的机会已经溜走,像是沙子一样从我的指缝间滑落了。

“这次去曼彻斯特很顺利。詹姆斯总觉得他应该和我一起去,但我一个人也行。也许他只是气我忘了写收据。我告诉他,我都记在脑袋里了,就跟把收据放在上衣里一样稳妥。”他停了下来,没有理会在他身上闻来闻去的帕克,“你今天很安静。”

“理查德,我今天看了助产士的信。上次给我接生的那个医生,他的信我也看到了。”

“你倒是提醒了我。”

他把手伸进翠绿色天鹅绒紧身上衣里,脸上洋溢着孩子般的兴奋。我等着看他想干什么。他把手拿出来后,把一个奇怪的东西塞进我的手里。那是一把小小的银剑,和开信刀一样长,金剑柄闪闪发光,但短剑末端很钝,剑身上有很多小钩子,数个小球垂在钩子上。我在手掌翻转短剑,它发出了悦耳的叮叮声。

“这是拨浪鼓。”他微笑着摇晃了一下,小玩意儿马上叮当响了起来,就像马停下来时的那种声音,“这些东西是铃铛,你看。给儿子玩的。”

他甚至没有试图掩饰声音里的渴望。我想起卧室里那个一直锁着的抽屉。里面有六件他以前买的东西,比如一个有我们名字首字母的丝绸钱包,一只手掌大小的象牙马。长廊里摆着他买的一套盔甲,用来庆祝我第一次怀孕。即使他在普雷斯顿做羊毛生意,在路过一个卖小动物的商贩,或者当他和我们的裁缝在一起看到一块珍珠色的丝绸时,他都深信我们会有孩子,他的这个信念非常清晰,也非常坚定。我上次生产,只有他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,但我没有问,因为我还不是一个母亲。他给我的每一份礼物都昭示着我的失败,我希望我能把它们全部烧掉,看着烟冒出烟囱,被天空吞没。我想着如果没有我的丈夫,我会走向怎样的人生,心里不由得充满了悲伤。他给了我幸福,我却只给了他三次离别。那三个孩子的灵魂在微风中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
我又试了一次:“理查德,你有什么要和我说的吗?”

理查德打量着我,他的耳环亮闪闪的。帕克打了个哈欠,趴在地毯上。一个低沉的声音在楼下叫着理查德的名字。

“罗杰在楼下。”他说,“我得去找他了。”

我急着丢开拨浪鼓,就把它放在椅子上,任由帕克好奇地嗅着。

“那我马上下去。”

“我上楼就是换件衣服。我们要去打猎。”

“可是你整个上午都在骑马呀。”

他笑了:“骑马不是打猎,打猎是打猎。”

“那我跟你一起去。”

“你的身体吃得消吗?”

我笑了笑,转身去换衣服。

 

“弗莱伍德•沙特沃斯!老天,你的脸色怎么这么苍白!”罗杰的声音响彻马厩的院子,“你比雪花莲还要白,但要美丽得多。理查德,你是不是让你妻子饿肚子了?”

“罗杰•诺埃尔,你确实知道怎样让一个女人感到自己很特别。”我微笑着上了我的马。

“你怎么穿着打猎的衣服?淑女早上该干的事,你都干了吗?”

他跨坐在他那匹高大壮实的马上,他的声音传到了马厩院子里的每一根横梁上和每一个角落里。他挑起一边花白的眉毛,露出满心的疑问。

“我要和我Z喜欢的治安官待在一起。”

我策马走在两个男人中间。罗杰•诺埃尔是个随和的伙伴,我承认,我对他又敬又畏,毕竟我没有父亲可以拿来与他做个比较。他的年纪足以做我或理查德的父亲,甚至当祖父也可以。我们的父亲都早已去世,理查继承了高索普庄园之后,他就成了我们的朋友。我们到达的第二天,他就骑着他的马,带着三只野鸡,在这里待了一个下午,给我们讲了这片土地的地形和这里的每个人。对于这片位于兰开夏郡的土地,我们初来乍到,不熟悉这儿起伏的山峦、幽暗的森林和陌生的人,他却对这里的一切了若指掌。罗杰是理查德去世已久的叔叔的熟人。理查德的叔叔曾是切斯特的首席法官,是沙特沃斯家族与王室Z亲密的纽带。罗杰与沙特沃斯家族来往多年,就像一件传承下来的家具一样,与这个家密不可分。我一见到他就喜欢上他了。他像蜡烛一样闪耀地燃烧着,能根据不同的情景自如地调整情绪,无论到哪里,都能带去温暖和知识。

“皇宫里传来一个消息:国王终于为自己的女儿找到了一个求婚者。”罗杰宣布。

听到我们的声音,狗舍里的猎犬都发了狂,被放出来后,它们喘着粗气挤在马腿周围。

“是谁?”

“弗里德里希五世,莱茵河畔的巴拉廷伯爵。他年末会来英格兰,希望到时候众多弄臣向公主求婚的局面能告一段落。”

“你会去参加婚礼吗?”我问。

“但愿吧。那将是多年来王国经历的Z壮观的场面。”

“我想知道她会穿什么样的礼服。”我自言自语道。

狗叫声太吵,罗杰没有听到我说的话。他和理查德出了院子,开始打猎。看到猎犬用皮带拴着被带了出来,我才意识到这次的猎物是雄鹿,要是我在出来之前打听清楚就好了。猎杀雄鹿可不是什么好看的场面,鹿的眼睛向上翻着,鹿角也会被砍断。我宁愿是别的猎物,什么都行。我想转身回去,但我们已经进了树林,我只好踢马向前。学徒埃德蒙打头,骑马和狗并排跑着。在我们穿行在林间的时候,我听到了他们偷偷交谈的一些片段,就默默地跟在他们后面,心不在焉地听着。昨天发生的一件事忽然浮现在我的眼前:四溅的鲜血,呆滞的眼睛,还有那个奇怪的金发女人。

“理查德。”我插口道,“昨天有个人闯入了我们的土地。”

“什么?在哪里?”

“庄园南边的树林里。”

“詹姆斯为什么没和我说?”

“因为我没有告诉他。”

“是你看见的?你当时在干什么?”

“我……出去散步。”

“我告诉过你不要单独出去。你可能迷路,还可能绊倒……会弄伤你自己的。”

罗杰听着我们说话。

“我很好,理查德。再说闯进来的不是男人,是个女人。”

“她在干什么?迷路了吗?”

就在这时,我意识到我无法把兔子的事告诉他,我形容不出我所看到的情形。

“是的。”我终于说。

罗杰被逗乐了:“你真爱胡思乱想,弗莱伍德。听你说的,我们还以为你在树林里被野人袭击了,而实际上只是有个女人迷路了?”

“是的。”我有气无力地回答。

“就算是这样,也不是没有危险的。你听说科尔恩的小贩约翰•劳的事了吗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罗杰,你可别讲那些巫术的故事吓唬她,她已经常做噩梦了。”

我张着嘴,脸涨得通红。这是理查德第一次告诉别人关于噩梦的事,我真不相信他会这么干,但他继续往前走,帽子上的羽毛还不停地颤动。

“给我讲讲吧,罗杰。”

“有些女人独自出门,你以为她手无缚鸡之力,可实际上并不总是这么回事,约翰•劳对这一点就深有体会,而且余生都不会忘记,也许他也活不了多久了,老天保佑。”罗杰靠在马鞍上,“两天前,他的儿子亚伯拉罕到里德庄园来见我。”

“他是我们认识的人吗?”

“不,他是哈利法克斯的一个染布工人。考虑到他父亲的职业,这孩子混得不错。”

“他发现了一个女巫?”

“不,听我往下说。”

我叹了口气,真希望自己没跟来,而是和我的狗坐在客厅里。

“事情发生在科尔恩菲尔德的羊肠小道上,约翰遇到了一个年轻的姑娘。他以为那女的是乞丐。她找他要几枚针,他不给……”他停顿了一下制造点效果,“……她就诅咒了他。他转身要走的时候,就听见她在他身后轻声嘟囔,仿佛在跟什么人说话。他只觉得脊背发凉。他起初以为是起风了,但回头一看,就见她瞪着黑眼睛盯着他,嘴唇不停地动。他赶紧离开,跑了还不到三十码,就听到了奔跑的脚步声,接着一个像黑狗一样的庞然大物开始攻击他,咬得他满身是伤,他倒在了地上。”

“像黑狗一样的东西?”理查德问,“你刚才说就是黑狗的。”

罗杰没理会他:“他用双手捂着脸,拼命求饶,等他睁开眼睛,黑狗已经不见了。就这么凭空消失了,那个奇怪的女孩也消失了。有人在路上发现了他,搀扶他去了附近的一家客店,但他的四肢几乎动弹不得,连话也说不出来了。他的一只眼睛再也睁不开,一边脸也塌陷了。他就住在客店里,但是第二天早上,那个年轻的姑娘又出现了,她的脸皮可真够厚的,竟然请求他的原谅。她说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巫术,但确实诅咒了他。”

“她承认了?”我想起了昨天的那个女孩,“她长什么样?”

“就跟巫婆一个样子。很瘦,看起来很粗野,留着黑头发,一脸阴沉。我妈妈说过,永远不要相信黑头发的人,因为他们的心通常也是黑的。”

“我的头发就是黑色的。”

“还想听我说吗?”

在我小时候,母亲经常威胁我要把我的嘴缝起来。她和罗杰的母亲在这方面肯定谈得来。

“对不起。”我说,“那人现在好了吗?”

“没有,他可能永远也康复不了了。”罗杰严肃地说。

“这件事本身就很麻烦,但还有一点更让我担心,就是那条黑狗。有它在潘德尔游荡,大家都有危险。”

理查德看了我一眼,似乎觉得这事很好笑,眼神里还有一丝怀疑,然后,他就飞奔向前,去追狩猎的队伍了。我并不害怕什么黑狗,毕竟我有一只骡子那么大的獒犬。但我还没来得及指出这一点,罗杰就又说了起来。

“事情发生在几天后的一个晚上,约翰•劳在客店里醒来,听到身边有什么东西在呼吸。那头巨兽就站在他的床前,有狼那么大,牙齿露在外面,眼睛炯炯发光。他知道那是一个幽灵,不属于这个尘世。你能理解他的恐惧吧,他不能动,也说不出话,只能呻吟。过了一会儿,他床边的黑狗不见了,女巫出现在黑狗所在的位置上。”

我觉得自己的皮肤好像被羽毛拂过一样。

“这么说,黑狗变成了那个女人?”

“不,弗莱伍德,你知道什么是魔宠吗?”

我摇了摇头。

“那你可以看看《利未记》。简而言之,魔宠是魔鬼撒旦伪装的。可以说,魔宠是撒旦开疆辟土的工具。那个女孩的魔宠是一只狗,但它可以幻化成任何东西:动物啦,孩子啦。她有事需要魔宠做,魔宠就会出现在她眼前,上个礼拜,她就让它去把约翰•劳咬成残废。但凡会驱使魔宠的,那一定就是女巫。”

“你是亲眼所见吗?”

“当然不是。魔鬼的魔宠是不可能出现在虔诚之人面前的。只有那些信仰可疑的人才能感觉到它的存在。道德败坏为魔宠提供了温床。”

“但是约翰•劳看到了。你说过他是个好人。”

罗杰不耐烦地挥挥手,让我不要再说了。“理查德都跑远了。我跟他妻子聊起来没完,他会不高兴的。女人来打猎准会这样。”

我并没有指出是我在迁就他,罗杰有什么事要说,就希望别人听他讲。我们策马向前,看到狩猎的队伍后又放慢了速度。我们此时已经远离高索普,一想到一个下午都要骑马,我又有点不太情愿。

“那姑娘现在在哪儿?”当我们再次落后时,我问道。

罗杰调整了一下缰绳:“她叫艾丽森•迪瓦斯,目前在里德庄园,由我看管。”

“她在你家?你为什么不把她关进兰开斯特的监狱?”

“她在这儿并不危险。她什么也不能做,也不敢做。再说了,她还在帮我解答一些其他问题。”

“什么样的问题?”

“老天,你的问题可真多,沙特沃斯太太。我们再说下去,猎物就要被打死了。艾丽森•迪瓦斯来自一个女巫世家,这是她亲口告诉我的。她的母亲、外祖母,甚至她的弟弟,都在离这里只有几英里的地方施行魔法和巫术。他们还指控他们的邻居使用巫术杀人,其中一个就住在沙特沃斯家的土地上。所以我认为你丈夫应该知道这件事。”

他冲着我们面前大片绿色的树林扬了扬头。埃德蒙、理查德和猎狗又不见了。

“但是你怎么知道她说的是实话呢?她为什么要背叛家人?她一定知道做女巫意味着什么,必定是死路一条。”

“我也不清楚。”罗杰简单地说。不过我觉得他话里有话,只要有必要,他就会变得非常强势,还会恃强凌弱。我是从他对待他妻子凯瑟琳的态度上看出这一点的,凯瑟琳是一个很宽容的女人。

“而且,她声称她的家人干过的那些杀人勾当,的确是真的。”

“他们杀过人?”

“好几次了。迪瓦斯家的人都是不可饶恕的。别怕,孩子。艾丽森•迪瓦斯已被看管起来了,不会再出来惹事了,明天或后天,我会去审问她的家人。当然,我必须把这件事禀报给国王。”他叹了口气,好像这是个障碍,“我相信陛下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的。”

“他们逃跑了怎么办?怎么才能抓到他们?”

“他们逃不了的。我在整个潘德尔都有眼线,你知道的。没什么能逃过郡督的眼睛。”

“是前郡督。”我揶揄道,“她多大了?就是有狗的那个姑娘。”

“她也不知道,不过我想她大概十七岁。”

“和我一样大。”沉思了片刻之后,我又说道,“罗杰,你相信理查德吗?”

他挑起一条浓密的眉毛:“我用我的生命相信他。或者说,我用我的余生相信他。非常遗憾,我现在已经是一个老人了,我的孩子们都长大了,我仕途上Z辉煌的时代也成了过去。你问这个干什么?”

医生的信被我塞在了口袋深处,藏在我的骑马服下面,它像另一颗心一样跳动着,撞击着我的肋骨。

“没什么。”



媒体评论



17世纪的欧洲,具有着神秘而残酷的气质,历史的脉络在这里展开。在这一时代背景下,女性对于爱情、婚姻、自由都有了更多的思考。她们紧闭的双眼缓缓睁开,久未发声的喉咙开始鸣响,觉醒的意识如同流水一般慢慢在她们的身体内流淌。而这种思潮,也浸润着故事的主人公——贵族之妻弗莱伍德夫人。

她有着这个时期贵族女性普遍的特质:美丽、端庄、贤淑,为了给丈夫生下继承人而甘愿冒着失去生命的危险而怀孕。她无法放弃,尝试了一切办法,直到她找到了那个神秘的助产士爱丽丝,以及那只在眼前一闪而逝的红狐……两个不同社会阶层的女性,在面临一系列残酷现实的同时,沉淀了极为深厚的情谊,在庄园深处的密林中,充满了神秘而强大的力量。

—科克斯书评

 

作者构建了一场著名的女巫审判背后的故事。小说中充满了当时人性所面临的道德困境——当社会上*的思想形成一种风暴,就会导致某个人、甚至某个群体失去名誉,丢掉性命。作为贵族之妻的弗莱伍德夫人,在与助产士爱丽丝的相处过程中,渐渐感受到了她纯真美好的品质,所以当贵族们宣判爱丽丝为女巫时,弗莱伍德夫人违背了贵族阶级的思想,进行了大胆反抗,尽力保护爱丽丝。

作者塑造了两个杰出的女性角色,揭示出黑暗时期女性所面临的险恶困境和道德审判。同时也试图告诉我们,这种偏见和不公正的问题在几个世纪后,尽管包裹在一个更“文明”的皮囊里,却同样地危险。

——书单杂志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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